為加強有效為寺廟會員團體服務及與宗教行政承辦有雙向溝通機會,特舉辦111年度寺院團體負責人聯誼座談會,於光德寺舉行,來自各寺廟的負責人齊聚簽到入席。
座談會首先由大高雄佛教會悟豪理事長,說明座談會的主要目的。
座談會司儀悟定法師一一介紹與會的貴賓。
高雄市社會局機要秘書潘怡璋秘書,更代表百忙當中無出席的高雄市長陳其邁致意。
與會法師代表邀請,中國佛教會淨耀理事長、社團法人大高雄齋僧功德會心茂理事長、大行寺住持傳燈法師、光德寺首座悟元法師、屏東縣佛教會代表副理事長隆門法師等..入席參與,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副局長蔡翹鴻。
此次寺院團體負責人聯誼座談會,得到了內政部長徐國勇的大力支持,全省各寺廟的負責人也透過這次雙向溝通的機會紛紛提出問題,內政部民政司莊皓(ㄏㄠ)昭專員一一解答。
並細心的透過PowerPoint的圖片介紹,「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條例更名登記/限制,更名登記:不動產所有權從登記名義人更名為宗教團體所有登記免重覆繳納土增稅、贈與稅、契稅等..限制登記:註記權利歸屬的宗教團體名稱,施行期間10年限制,凍結登記名義人處分不動產權利(所有權禁止移轉、不得設定用益物權及抵押權、不會被拍賣可繼承登記,但繼承人仍不得任意處分,本條例施行屆滿後,列冊塗銷。
更多的相關內容,主辦單位預期將把完整的會議內容上傳網路,提供給更多需要的單位來觀看。
|